一句“风太大不怪我”可免责? 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

  发布时间:2025-05-09 02:59:04   作者:玩站小弟   我要评论
近日,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,北京发布近10年首个大风橙色预警。大风来袭,屋顶的杂物、屋旁的树木等若造成他人损害,责任人能以“风太大不怪我”免责吗?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梳理此前发生的相关案件,进行法律提 。

近日,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,不怪北京发布近10年首个大风橙色预警。可免大风来袭,句风屋顶的不怪杂物、屋旁的可免树木等若造成他人损害,责任人能以“风太大不怪我”免责吗?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梳理此前发生的句风相关案件,进行法律提示。不怪

卫星锅坠落砸伤人

“天灾”还是“人祸”?

周先生将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,第二天早上发现,句风车辆被大风吹落的不怪违规安装卫星锅砸损。周先生认为,可免小区物业公司对放置在楼顶的句风卫星锅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。于是不怪,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,可免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3060元。

然而,物业公司却提出,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,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,属于不可抗力,不应当承担责任。此外,卫星锅放置在楼顶,只有进入顶层业主家中通过阁楼才能到达,日常管理巡查无法进入,不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,因此不负有管理责任。

“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公共区域,物业公司进入楼顶的方式不能改变楼顶公共区域的性质。”办案法官李亚丽介绍,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建筑物公共区域的管理人,有义务对建筑物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,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来临之前,更需加强巡查,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。本案中,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人义务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对于大风属于不可抗力的辩解,李亚丽说,自然灾害能否成为不可抗力免责事由,关键在于判断极端天气是否超出气象预警范围、行为人是否采取合理的避险措施等因素综合认定。

本案中,没有证据证明当日的大风天气已达到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程度,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先生车辆修理费3060元。

大风刮倒树木砸坏邻居房屋

“我也得赔?”

因为大风天气,刘女士院子里的杨树被刮倒后,将邻居王先生家的东墙、北墙及东檐角砸坏。协商不成,王先生向法院起诉,要求刘女士赔偿房屋损坏修复费用。

“杨树早在王先生建造房屋前就存在,王先生不考虑树木栽种对相邻围墙和地基的安全风险,仍紧邻杨树建房,应自担后果。而且,当天刮起大风,属于自然灾害。”刘女士称,杨树砸坏王先生的房屋是多种客观因素导致的,并不同意赔偿。

“根据民法典规定,因林木折断、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,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办案法官张明星介绍,杨树为刘女士所有,案发当日虽刮起大风,但已有气象预警提示,刘女士怠于采取措施防止树木倾倒,存在过错。最终,法院根据房屋受损实际情况,判决刘女士给付王先生房屋损坏修复费用3500元。

对此,房山法院提醒,树木栽种人对树木享有权利的同时,也应承担管护责任。树木生长遮挡邻居采光或靠近电线电路时,要及时修剪或移栽;树木根系对邻居地基和围墙产生破坏时,需及时清除越界的根系;在大风、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,要提前检查根系情况,发现松动立即加固。

大风刮倒外卖小哥

自认倒霉还是保险理赔

小齐是某外卖平台众包骑手,每日开工前需在平台APP上花费3元购买一份众包骑手意外险。一天晚上11点左右,刮起大风,小齐送餐时被大风刮掉的大门砸晕,造成面部遗留瘢痕,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。
小齐认为,自己投保了骑手意外险并缴纳保费,意外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,故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、鉴定费、伤残赔偿金等损失15万元。保险公司辩称,小齐提交的证据没有证明受伤的经过,不认可小齐受伤是意外事故。
法院认为,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文本,意外伤害通常是指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本意的、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。本案中,小齐主张发生意外事故,提交的证据已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。
外卖平台为保障骑手人身安全,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。保险公司不认可小齐的损伤为意外伤害,但也未提供证据证实损伤为非承保事故造成或存在免责事由。因此,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单约定向小齐支付保险金。

据此,法院综合案情后判决保险公司向小齐给付残疾保险金6万元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1217.67元,驳回了小齐其他诉讼请求。该案目前已生效。

编辑、一审:孙灵洁 二审:苏英英 三审:王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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